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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经据典论“毒”!

2014/12/22 19:50| 发布者: david92003| 查看: 3767| 评论: 0|原作者: 铿锵中医

摘要: “毒”的启示 在中医的理论之中,“毒”是一个很突出的概念。什么是毒?药就是毒。      最早的时候,古人用“毒”来说明药性,《周礼·医师》说:“医师聚毒药,以供医事”,文中将毒与药并称,把二 ...
“毒”的启示

            在中医的理论之中,“毒”是一个很突出的概念。什么是毒?药就是毒。

  
  最早的时候,古人用“毒”来说明药性,《周礼·医师》说:“医师聚毒药,以供医事”,文中将毒与药并称,把二者看成是紧密相连的关系。

  《素问·异法方宜论》说:“故邪不能伤其形体,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故毒药者亦从西方来。”这段经文中,也是毒与药并称。联系上下文来看,东方治病用砭石,南方治病施九针,北方治病常用艾灸,中原治疗多用导引按摩。这样说来,西方治病尽管经常使用“毒药”,也是毒与药不分,二者可以相提并论。如果有区别的话,勉强可以解释为毒是猛烈的意思,“毒药”也就是药性猛烈的药物。

  《素问·移精变气论》有一段讨论“毒药”起源的论述,可以为上述“毒药不分”的观点作注解。“黄帝问曰:余闻古之治病,惟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己。今世治病,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岐伯对曰: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动作以避寒,阴居以避暑,内无眷慕之累,外无伸官之形,此恬淡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己。”文中说上古的时候,治病不需要毒药,只用自我保健锻炼、心理调整,就可以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后来,这些措施不能完全满足临床需要了,就发明了“毒药”治病的方法。在这个早期用药物治疗的阶段,由于服药经常中毒,所以“毒药”并称,也是毒与药不分。古人这样“毒药并称”,暗含着慎用药物的思想,告诫人们不要轻易使用药物。《内经》中“毒药不分”的例子还有很多,均说明了古人对于药物的慎重态度。

  药气太盛即是毒

  药有两面性,有可能伤人,也可以利人、救人,就看人们是如何使用。

  随着实践的深入,用药的经验和理论逐渐丰富起来,绝大多数人服药之后,不仅祛除了疾病的痛苦,而且还可以健壮体魄,安定神志,愉悦精神,美颜色,益气力。因此,“毒药并称”的局面逐渐发生了改变,“毒性”在淡化,“药性”在强化。因为人们在实践之中,掌握了规律,可以控制药物的毒副作用,“化毒为药”、“化害为利”成了中医学奉献给人类的独特贡献。

  砒霜有毒,尽人皆知。然而,在今天医学家的手里,借鉴古人经验,已经把砒霜的有毒成分用于治疗白血病,这是古为今用的一大成果,与古人“化毒为药”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六淫太过则成毒

  毒是一种危害人体的因素,因此凡是危害人体的东西都可以称为毒;根据危害的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毒性。

  风是自然界里最为普遍的客观存在,《易经》里就用巽来代表风,代表春天,也就是代表万物的生机。张仲景说:“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害万物的风,肯定是太过的风;太过的风,就是属于六淫的风。“淫”就是太过分;太过分,就是邪,就是害。《左传》中所说的“天生六气,淫生六疾”,就说明了自然界的阴阳、风雨、晦明都可以因为太过而变成致病的六淫。

  对于六气太甚产生的毒气,《素问·五常政大论》论述得最系统:“寒热燥湿,不同其化也。故少阳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苦酸,其谷苍丹。阳明在泉,湿毒不生,其味酸,其气湿,其治辛苦甘,其谷丹素。……”文中提出来寒毒、湿毒、热毒、清毒、燥毒的概念,指明了“五毒”都是从寒热燥湿转化而来。

  对于六气转化而来的“五毒”的治疗方法,文中提出:“补上下者从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故曰: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此之谓也。”由此不难看出,治疗“五毒”,不仅可以使用针刺治疗,而且可以用药物调治。调治的原则,是用气味比较足的药物,治疗五毒较甚的病情;而气味比较淡薄的药物,只能用来治疗五毒比较轻浅的病证。

  毒害延伸出预防思想

  既然五毒是由六淫转化而来,那么,避免毒气的伤害,也就是避免过分暴露于六气、六淫之中。《灵枢·九宫八风》说:“谨候虚风而避之,故圣人日避虚邪之道,如避矢石然,邪弗能害。”这是一般的避免六淫的伤害。同样的道理,传染病的传播,也是由邪气引起来的,也需要尽量避免直接接触。

  《论语》里记载“伯牛有疾”。孔夫子作为他的老师希望前去探望,又怕被他的疾病所传染,就想出来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在窗户里看看。孔夫子不仅看见了他的学生伯牛,而且还“执其手”,感慨地说“斯人也,而有斯疾!”

  治疗过程可简称为毒

  辩证地说,既然药物就是毒物,则药物的治疗过程可以称之为“以毒攻毒”。那么,“毒”也就可以代指治疗。

  《素问·六元正纪大论》云:“妇人重身,毒之何如?”“重身”就是怀孕。对于孕妇,我们现在强调尽量不用药,以免药物引起对于胎儿的伤害。古人更是不把药物推荐给孕妇,《内经》把对孕妇的治疗说成是“毒之何如”,可见古人对于孕妇用药是格外小心的。

  《内经》对于毒的研究是不遗余力的,也是很深入的,因此,黄帝与岐伯讨论了多次。《素问·至真要大论》:“帝曰:非调气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无毒,何先何后?愿闻其道。岐伯曰: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也。帝曰:请言其制?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针刺可以伤人,因此要讲求针道;药物有毒性的一面,所以要深入研究。人们在实践之中发现,复方可以减缓有毒药物的毒性,可以避免副作用,可以增加治疗作用。也就是说,按照一定原则组合起来的“组合效应”,胜过了使用单味药的“个体疗效”,为安全有效使用药物开辟了一条道路。无论是“制之”小与大,都有君与臣,是一个有序的组合。

  治疗是痛苦的,古人甚至可以把这个过程称为“毒之”。用“毒”的理念治疗疾病,正是中医善于“化毒为药”的大智慧之所在。

来源:2009.02.05.中国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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