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中医科班毕业的医生,对中医有着绝对的信心和向往。
生活所迫,我进入医院工作,也做起了挂羊头买狗肉的勾当——挂中医之名行西医之实。我定在了
妇科工作。在医院里,森严的等级制度,对于异位妊娠、卵巢畸胎瘤等
疾病,住院医师连没有制定定诊疗方案的权利。异位妊娠病人来了,几乎无一例外地是要手术。
前些天,我遇到一个患者,尿HCG(+),B超提示一侧附件包块(39mmx42mm),
盆腔积液;后穹隆穿刺抽出了不凝血,异位妊娠诊断成立。按照西医的诊疗常规(在医院里都要按照西医的指南或者诊疗规范,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患者具有保守治疗的禁忌症,具有的绝对的手术适应症。请示上级医师后,我告知患者及家属需要剖腹探查(
腹腔镜或开腹),患者家属很慎重,问我们有没有没百分之百的把握诊断为异位妊娠,我说有百分之九十九(在医院工作过的人都知道的,医学没有百分之百),患者家属说那万一不是
宫外孕怎么办,我告诉他们即使非宫外孕,腹腔内出血便是剖腹探查的指征。患者及家属不相信我们,转而就诊到其它医院。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来自医务科的通知,一封投诉信,大意是:在其它医院保守治疗康复,医生违背职业道德,完全可以保守治疗的疾病却一定要患者手术治疗(按照诊疗常规,患者具有保守治疗禁忌,他们不知道,自己碰巧保守治疗成功);医生利用专业
知识欺骗和恐吓患者,对患者的精神造成了创伤;医生违背诊疗规范和职业道德,应该下岗!
看了这份投诉信,我百感交集!从西医学和现在医疗管理制度的角度讲,我完全没有错误,甚至是很冤枉!但是从伦理、人情、中医等方面看,或许我错了,因为这违背了我学医的初衷,医学本就是为了减轻患者的病痛的,手术治疗异位妊娠是可以挽救患者的生命,可是也使很多患者承受了手术带来的损伤。我想起了刘力红在《开启中医之门》中提到自己妻子异位妊娠合并宫内妊娠时的中医
治疗方法,使其免于手术而且还保住了宫内的
胎儿。我很想尝试用中医中药保守治疗异位妊娠,让患者免于手术治疗的痛苦。可惜,我没有这个权利(可能能力也不行,因为我没把握),我是住院医师,要听从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的意见,对于这种比较严重的疾病,不能独立处理,否则出现医疗意外或者事故时,会实行连坐制而连累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出现医疗纠纷时,如果是按照西医的诊疗规范治疗的,医院就不会输官司,这也是为什么所有医院都普遍使用西医的诊疗常规的原因吧。
异位妊娠多数表现为
输卵管妊娠,
输卵管不通畅或者输卵管蠕动缺乏动力,导致受精卵滞留在输卵管不能到达子宫所致。很多中医妇科的研究将其辨为
瘀血证,然后用
清热解毒杀胚之中药和活血药进行保守治疗,科研论文报道说效果不错(本人有些怀疑的,因为临床中用该方法保守治疗异位妊娠时效果不怎么样)。个人认为瘀血肯定有,但是
气虚才是根本,治疗时要标本兼顾,而不是盲目地运用西医的思路在那里杀胚。如果当前的医疗制度不更改,我的观点恐怕永远只是理论。
不知道哪位高手看到这篇文章时,帮忙想想办法!医学是为了救人的,不是为了躲避医疗纠纷的。如果为了防范医疗纠纷,大家都墨守成规,医学如何前进啊!
可耻的医疗管理制度造就了可耻的医护工作者和对医护人员充满了敌意的患者及家属,如果继续这样下去,
医患关系会更糟糕,医生的水平会停滞不前,患者从医院买到的不是健康而是一大堆的检查和没用的药品、手术等等,那将是全民族的悲哀!
阿弥陀佛!一切皆有定数,或许
因果使然,劫数难逃!我又何苦如此忧心!